进出口商品检验知识主要分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管理监督工作、强制性标准以及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如何离开海关监督区或关闭三方面。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和收货,用货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储藏单位,指定或认可的检验单位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验的重要方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推进和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其目的是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防止劣质商品的进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进出口商品的收货、用品机构、生产、经营机构和储藏机构以及指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分为:.抽检其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其检测组织机构、检测人员和设备、检测制度、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进行监督检测、监督检查其他与进出口商品检查相关的工作。
在此,宁波海运提醒大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认证、质量许可制度,贴上检验检疫标志和密封、指定、认可、认可检验机构等工作,也属于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范围。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
制性标准主要规定了与安全,卫生有关的进出口商品有限的检查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强制标准检查评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海外受益人也不得发行出口证明书。根据强制标准检测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允许进口,经检测证明后,向有关机构提供退货、索赔。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务必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全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苛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疫局的决定。
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如何离开海关监督区或关闭
输入动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需要离开海关监督区,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入境口岸出示境检疫机构报告。海关通过入境口岸出入境检疫机构发行的离境通知书检查,货物运输到达运输地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通过离境通知书通知有关口岸出入境检疫机构。属于关闭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时应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疫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