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是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的空运请求后,向托运人发出的收货通知。航空货运单据是进行航空货物运输所必需的单据,是不可转让的运输合同。
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并不代表所托运货物的所有权,空运提单本身是一种托运人和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共同签字生效,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合同即告失效。空运单据是由承运人或其授权的找理人签发的,是空运货物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
航空运输提单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均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作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另一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帐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给收货人时,再作核对。宁波货代将空运提单作为一下分类。
报关单:空运货到目的地报关后,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
保险凭证:如承运人投保,托运人又请承运人代为投保,则可使用航空运单作为保险凭证。
运输合同:航空运单一旦签发,就成为承运合同签字的一份文件,宁波货代提醒大家,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运输合同才能生效,如代理人既为承运人又为托运人,则须在运单上签字两次。
运费单据:航空运单可以作为运费单据和发票。因其记录的是收货人和代理人各自应承担的费用,而不是代理。运单正本的二份,承运人自行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证。
收货人核收货物的依据:第三份运单正本注明,由航空公司随机交给收货人,由收货人据此核收。
接收货物的证明:发货人交付货物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发货人交付第一份航空运单正本作为接收货物的证明。
承运人内部处理业务的依据: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处理该运单项下货物的运输、转运和交付的依据。运单上记载的事项,承运人应当予以执行。
根据有无承运人的名称,空运提单可以分为航空货运单和中性货运单,根据作用不同又可分为航空主货运单和航空分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