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是一个快速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与航空客运相比,航空货运受经济发展波动影响较小。货运市场日益受到航空公司的重视,使货运市场成为一个很有前景的市场。在中国,航空货运还处于发展阶段。全球航空货运市场在未来20年内的发展速度,预计航空货运将成为中国民航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的空运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集空运空间、地面设施、专业人才、管理制度和空运代理为一体的空运物流体系。下面青岛货代介绍货物航空运输的接收条件。
接收条件一般原则
(1)青岛货代按照民航总局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原籍国、中转国和目的地国的法律、条例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
(2)中国以及相关国际政府和空运公司禁止或不接受货物,本公司不接受。
(3)出货人须自行办理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暂不办理货到付款业务。
(4)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标准。
价值的限度
每次装运(即每份提货单)的申报价值不能超过$$00或等值货币(未申报价值应为$20)。如货品不适合分舱,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
付款要求
(1)货物的运费可预先支付或按需支付,但应注意:A.货物的运费和申报价值是先付还是先付全额支付,B.在原产地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必须事先或全部支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事先支付,但有些费用必须事先支付,如固定费用等,这类费用要求政府支付一笔税款,并且由机场主管部门征收,如果出发处知道,还可提前支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额支付。
(2)托运人可将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国内支票)用于支付青岛货代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运费。注:代理人不接受发货人以旅行证件或预支票作为付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