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日益增长,海运保险利用全球化的微风迅速增长,成为许多保险公司争取的保险。那么,什么是国际海运保险呢?海运保险是指专门为海运设立的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财产损失的保险。以下是海运保险的具体内容:
一、海运险种类
1、平安保险:这个名字在中国的保险业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其英文原意是单独的海洋损害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洋损害的解释,它指的是部分损失。因此,平安保险原有保障范围仅赔偿全部损失。然而,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平安保险的责任范围得到了补充和修订。
2、水渍保险:除上述“安全保险”责任外,还负责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所有保险:除上述“平安保险”和“水渍保险”外,其责任范围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部原因造成的保险货物损失。无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保险公司都将赔偿保险单上规定的部分运输货物和被保险人的免赔率。
此外,国际海运保险还有十多种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二、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义务处理有关事项。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1、国际海运公司将被保险货物送达保险单中规定的目的港(地)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的,应当向保险单中规定的检验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被保险货物短缺或者有明显损坏痕迹的,应当向承运人、受托人或者有关当局(海关、港务机关等)索取货物损坏证明。
2、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可以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的危险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的措施不得视为放弃委托,公司采取的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托。
3、如果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或航程遗漏或错误,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必要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将继续有效。
4、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保险单原件、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物损坏和货物差异证明、检验报告和索赔清单。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应当提供相关函件等必要的文件,并向责任方追偿。
5、在了解了运输合同中“船舶碰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三、索赔期限
海运保险索赔的时效性不得超过两年,从卸载港所有被保险货物卸出海轮后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