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损失费是指在海运集装箱出口过程中,到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午11:00后,由于订舱人的原因,货物无法及时运输,导致集装箱公司的舱位空置。这种情况下集装箱公司向订舱人收取损失费,补偿损失费用以空置舱位成本为标准。下面,深圳海运将带您详细了解关于集装箱的小知识。
详细的计算公式
亏舱费=订舱费立方x(整箱海运费+整箱起运费)/标准立方数。注意:标准方数
造成损失的常见原因及预防措施
(1)货主货物来不及进仓或暂时取消出货订舱,但未及时取消订舱,发生此类情况时,深圳海运教您如何解决:请各货代在截止日期前有规律地与货主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并且告知货主他有责任通知,否则会产生亏舱费。
(2)大比例超方/缩方/超重时,深圳海运提醒您:请各货代要求货主订舱托单与实际货物尽可能一致,如有任何变更及时通知。
(3)货物进入仓库后,发现货物本身的特性和规格问题,无法运输,例如液体/危险品/超大型超重品,对于这种情况,深圳海运的防范措施是:请各货代告知货主我公司不接受液体/危险品/半危险品,超大型超重品必须事先确认。
(4)海关检查导致无法及时运输,预防措施:请各货代要求货主报关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如有疑问,请与相关人员合作,及时明确回复。海关应尽可能合作,以确保货物及时运输。
拼箱货特指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一般情况下,由散货组装承包商分别揽货,集中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点,然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组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分别运输。对此类货物,承运人应负责装箱和拆箱作业,装箱费仍然由货方承担。承运人对拼箱货物的责任与传统杂货运输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