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国际货运代理托运人。
货代根据托运人的指示,选择航线、运输方式和合适的承运人,并向所选承运人订舱。审核信用证条款,研究进出口国、过境国的货物运输政策法规,准备必要的单据,收货及签发相关文件。如果需要,可以安排货物的仓库,称量,测量和短途运输。货运到港,进行报检,报关,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代办货物运输保险。
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并承担包括运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必要时安排转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索取已签发的提单,并交予收货人,以便提早结汇。管制货物的运输通过与承运人和外国代理人的联系直接交给收货人。如果货物出现损坏或丢失,应说明损坏的具体情况,并协助委托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的损失和损坏的索赔。
二、深圳国际货运代表收货人。
运输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在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将代表收货人对货物运输进行监督,收集和检查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文件。收货时应由承运人负责支付运费。报关并向海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缴纳关税和其他费用。办理货物过境储存、运输。将结关货物交给收货人,并在必要时协助收货人储存、代运和分配货物。
如遇货物灭失和损坏,收货人应协助收货人取得有关货物灭失和损坏的相关记录,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