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通常是指沿途有固定航线、停靠多个固定港口、按照规定时间表航行的船舶。
对于停靠的港口,无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以接受托运。航线、港口、船期、运运价相对固定;同一航线上的船型相似,保持一定的航班密度;国际海运运价内的包装卸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提单条款为依据。
1、“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和停靠港,固定航行时间表(在报纸上公布,或直接发货人),固定运费率。
2、班轮公司“管装管卸”相关装卸费用已纳入费率表,不计算滞期费和快遣费。
3、船货双方的运输合同和权利义务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班轮提单为依据。
4、货物运输灵活,无论品种、数量,只要有舱位就可以接受,更适合国际贸易中零星货物和杂货的运输。
5、国际海运的货物交接一般在船公司指定的码头仓库。
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
班轮承运人是指在班轮运输合同中提供船舶并负责运输的当事人。托运人是在国际海运班轮运输合同中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当事人。
承运人基本的义务是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货物完全运输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国际海运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数量准备托运货物,确保船舶能够连续运行,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